@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新岁维祺,百事公司大中华区获得2023杰出雇主认证******
1月17日,杰出雇主调研机构(Top Employer Institute)揭晓“2023杰出雇主”认证榜单,百事公司大中华区凭借卓越的人力资源策略和实践,再次荣登“2023年中国杰出雇主”榜,这是大中华区第十二次获得殊荣。同时,百事公司在亚太区和全球范围也被评为“杰出雇主”,百事公司已经连续三年荣获“杰出雇主”三重认证。
百事公司在亚太区和全球范围也被评为“杰出雇主”每年杰出雇主调研机构的“杰出雇主”评选,是通过《人力资源最佳实践调研问卷》,对参评企业的人力资源实践在六大领域:人才战略,工作环境,人才招聘,学习与发展,员工福利,多样性与包容性方面,予以评估并认证,是全球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权威认证。
对于屡次荣获“中国杰出雇主”认证,百事公司大中华区首席执行官谢长安表示:“作为食品饮料行业的翘楚之一,我们致力于为员工创造一个多元共融、推动成长、充满机会的工作平台,打造更好的职场环境。这不但可以赋能员工,助力员工成长,也从员工层面帮助公司适应瞬息万变的外部环境,让我们变得‘更快,更强,更好’,引领市场和行业可持续发展。”
百事公司亚太区人力资源高级副总裁兼首席人力资源官宋显军表示:“我们深信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资产。在百事公司,我们秉持‘人能尽其才则百事兴’的价值观和人才战略,借助创新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包容并鼓励每位员工大胆发挥所长,释放激情,并为其保驾护航。未来,我们将继续运用‘百事正持计划’和‘百事之道’,帮助员工建立更广阔的视野、实现他们引以为傲的职业梦想。”
多元包容
百事公司“多样化和包容性”的理念根深蒂固,无论性别、年龄、身体状况、种族和地域,员工均享有均等的机会。在百事大中华区,每位员工每周都有机会与大中华区首席执行官平等地畅所欲言进行交流,不受地域所限制,并可随时随地通过专有邮箱,留下想法与建议。此外,百事公司一直被业界誉为“最适合女性工作的场所”之一,拥有完整的员工福利和管理体系,推动女性员工的发展。自2022年开始,公司在全球范围推出“励其志,赋其能,助其力”系列活动和举措,着重共建女性发展平台,与“她”共成长,携手共成功。
跨界赋能
百事公司大中华区建立了独特的赋能员工体系。在公司内部通过“SLAM”团队的形式推动和建立各种应变机制。“SLAM”指的是自驱(self-organizing)、精益(lean)、autonomous(自治)、跨领域(multidisciplinary),是一种百事特有的敏捷组织形式。在数字化等新的领域,借鉴互联网企业的实践,组成各个任务目标导向的SLAM小组,打破了传统组织条线,通过聚焦业务场景来灵活地进行执行和颠覆性创新。更重要的是,SLAM团队能充分激活员工活力,通过打破边界、大胆授权,让公司内众多优秀的年轻员工,迅速成长,也使得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市场变化与消费者需求。
无虞保障
百事公司坚持为员工的健康和家庭投资。员工俱乐部的活动覆盖美食、健走、太极、艺术、羽毛球、中医养生等,满足不同员工的心理及兴趣爱好需求,在工作之余,提供舒压的活动。此外,百事大中华区的薪酬福利在近几年更是全面升级,领先业界。上至百万医疗保险及商业保险,下至年度流感疫苗接种,为员工乃至其整个家庭提供福利保障,使员工无后顾之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