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展活动提振汽车消费信心******
中新网武汉2月3日电 (郭姗姗)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费者委员会联合武汉市及武昌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3日在武汉共同举办“优化消费环境 提振消费信心”2023年湖北省汽车消费“三心”创建活动。
汽车是湖北第一大支柱产业,也是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的重要领域之一。汽车消费“三心”,即质量放心、购买舒心、售后省心,旨在通过加强行业自律、强化消费者监督、建立服务标准、普及法规知识、加强行政执法等措施,提振消费信心。
“要以改善消费条件、优化消费环境为主攻方向,持续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力促市场消费恢复提振。”湖北省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优化汽车市场消费环境,营造汽车等大宗消费市场开门红氛围,对于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活动现场,家用汽车商代表签署并宣读了“诚信经营自律公约”承诺书,东风本田、广汽传祺等20余家汽车品牌发布汽车消费促进政策。现场还设置了投诉咨询台,由湖北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委组织工作人员、汽车维权领域专家、公益律师团等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完)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